满足条件的代理记账公司
申请办理目标
满足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申请条件的代理记账公司。
申请资格条件
1、为依规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其总部机构已取得代理记账资质;
2、专业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服务的负责人具备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资质或是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少于3年,并且是专业从业人员;
4、有完善的代理记账服务内部标准规范。
申请资料
1、《代理记账分支机构业务备案表》,申请机构负责人签字(签章)和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所有的从事代理记账服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主管代理记账服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
5、专业从业人员在机构专业从业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6、代理记账服务内部标准规范,加盖单位公章;
7、总部机构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以上的申请资料为电子件1份。
网上平台申办流程
1、上传信息,在全国代理记账公司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注册、登陆后选择左边分支机构代理记账服务办理备案菜单,输入代理记账分支机构有关信息。单击浏览按钮,在浏览操作界面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代理记账分支机构业务备案表》。该申请表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并加盖公章;
2、上传附件,单击附件上传按钮,在提示框中,先在上端选择必须要上传的资料类型,然后选择正中间上传附件按钮,选择必须要上传的文件(文件类型支持doc,pdf,jpg格式),如上传之后发现上传文件不正确,可点击文件后边的删除按钮,按财政部规定,除其他文件这一项可以不用上传文件以外,其余项都要上传相对应的文件;
3、递交申请,信息录入完毕,附件上传完毕核对无误后,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信息也就不允许再更改;
4、网上平台审核,财政局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对《代理记帐分支机构业务备案表》及附件进行审核,满足条件的确定通过;假如审批通过,代理记帐分支机构业务办理备案工作结束,假如审核未通过,申请者点击查看原因,更改有关信息后再次单击提交,等待审核。
窗口申办流程
全流程网办,参看网办流程。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收工本费
承诺书样式